急救电话:2600120
政策法规

医师会诊制度

一、凡危重疑难病例或涉及其它专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会诊工作,及时组织、完成会诊任务,并保证各专科会诊质量。

三、会诊邀请科室应做好有关准备,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明确会诊目的。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应在规定时间派人完成会诊任务,并对会诊目的作出明确的答复。

四、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1、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确定时间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2、科间会诊:由责任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批准并签字。应邀科室必须派出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点名会诊由被点名医师亲自参加)在24小时内完成。

3、急诊会诊:由科室医师提出,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医师应随喊随到,不得超过10分钟。病情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申请医师应将急会诊意见即刻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

4、院内会诊:凡需三个以上专科共同诊断与制订治疗方案时,可申请院内会诊。会诊前先行科内讨论,再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5、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博兴县人民医院医师外出(请)会诊管理规定》,执行。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申请科室医师也可陪同病员到上级医院会诊)。

6、远程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先行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会诊中心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专家。

五、医务科对全院执行会诊制度实行监控督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会诊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通过抽查会诊记录、参加会诊等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对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七、切实提高会诊质量,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时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八、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按正常途径进行的各种会诊要求。


文章分类: 内部规章制度
博兴县人民医院
博兴县人民医院邮政编码:256500
院址:博兴县城胜利二路1号 健康咨询热线:2600120 健康管理中心电话:2600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