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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一、患者入院后死亡的,必须有死亡病例讨论。凡住院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天内召开,最迟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尸检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讨论情况应按时用专页记录。
四、讨论情况应详细填写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归档。